古雷开发区优化营商环境行动实施方案

2021-04-28 00:00

为认真贯彻落实我区关于开展“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的部署要求,加快建设一流营商环境,提升我区核心竞争力,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的《漳州市优化营商环境行动实施方案》(漳委办明电〔2021〕37号),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围绕打造国际化、市场化、便利化的一流石化园区,以世界银行和中国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为重要抓手,对标对表上海等地先进经验,坚持人无我有、人有我优的原则,聚焦企业关切、响应项目需求、满足群众期盼,坚持以一流作风效能推进一流营商环境建设。充分利用2019年市对区营商环境专项评估报告及2020年第三方评估结果为导向,推动企业开办、政务服务、办理建筑许可、包容普惠创新等指标在全市排名上争先进位,获得电力、劳动力市场监管、纳税、跨境贸易、登记财产、市场监管、获得用水用气、政府采购等潜力指标力争进入全市先进水平,招标投标、执行合同、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获得信贷等指标位次追赶至与我区经济发展水平相匹配。助力我区营商环境工作走在全市前列,全面提升企业和群众获得感、满意度。

二、重点改革举措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

1.开展相对集中许可权试点改革。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8个县、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工作的批复》(闽政文〔2020〕160号)和《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漳州市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漳政综〔2021〕13号)文件要求,统筹考虑划转事项的办理情况、工作量等因素,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和“调硬人、硬调人”的原则,积极发挥我区集中审批试点改革作用,提升古雷开发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工作水平,构建系统完善、科学规范、权责统一、运转高效的审批服务体系。(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党群部,完成时限:2021年6月)

2.推进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复制推广其他市管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经验做法,积极稳妥推进古雷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理清工作机制,强化规划引领,加快放权赋能,推进产业聚集。(牵头单位:区深改办,完成时限:2021年9月)

3.工程建设项目区域评估。全面完成辖区范围内符合条件区域的工程建设项目区域评估工作,共享区域评估成果。(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完成时限:2021年6月)

4.开展“一件事”改革。推进“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改革,实现跨部门、跨层级“一件事一次办”。完成6件以上。(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经发局,完成时限:2021年6月)

5.推动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省内通办”。把审批流程再造与数字漳州建设结合起来,强化信息化支撑,在更大范围内推进跨省通办、省内联办、掌上可办、一网好办。针对医疗、社保、公安、商事登记等领域18个事项开展厦漳泉地区“异地代收”试点,推行与潮州、汕头66个政务服务高频事项“跨省通办”。(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经发局,完成时限:2021年6月)

6.提升政务服务软硬件水平。提升开发区的区行政服务中心与各镇便民服务中心服务环境,优化辖区行政服务中心功能,配套建设与区行政服务中心形象相匹配的政务服务系统。推进漳州“e政务”项目建设,推动200个事项入驻“e政务”,实现全区各镇全覆盖,打造“24小时便民服务圈”。(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经发局,古雷公安分局,完成时限:2021年9月)

(二)营商环境指标全面提升

7.优化企业开办服务。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实现“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分类改革。推行税控设备网上申领、网上解锁,企业开办时间稳定压缩在1个工作日以内。(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时限:2021年6月)

8.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投资项目相关审批服务事项实行套餐式、主题式集成服务。社会投资的小型低风险新改扩建等简易工程项目实行“清单制+告知承诺制”审批,取消或简化审批事项前置条件和特殊环节,3月底前公布保留清单。推进“多规合一”“多审合一”“多证合一”“多测合一”,统一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石化园区内工业厂房项目进一步缩小施工图审查范围,减免施工图审查和监理费用,全面推行设计施工总承包,不强制要求工程监理。开展“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证改革,实现“拿地即开工”,园区内有建设用地公开出让项目在土地出让价款缴清时“交地即交证”,推行远程联合竣工验收。实现用地、规划、施工、验收、不动产登记等环节测绘成果共享互认,办理建筑许可审批环节减至15个工作日以内,审批时间减至50个工作日以内。(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建设局,完成时限:2021年6月)

9.提升供电供水供气服务。探索掘路审批告知承诺、审批改备案或取消审批等方式,减免或免除破路挖掘修复费。用电报装各环节合计时间压缩40%以上,城镇用户年均停电时间分别减至5个和9个小时内。用水用气报装申请材料不超过2份,环节不超过2个,无外线报装接入不超过3个工作日,有外线报装接入不超过5个工作日,用气缴费实现“掌上办”“自助办”。(牵头单位:区建设局、行政执法局,杜浔交警中队、国网漳浦供电公司,完成时限:2021年6月)

10.提高不动产登记体验。一般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新建商品房推行“交房即交证”,不动产抵押登记权人不再收执不动产权证,已收执的逐步退还。将不动产登记窗口延伸至商业银行网点,不动产登记业务与供电供水供气业务实行联动办理。推行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协同互认,不动产登记信息和地籍管理信息实现互联互通。(牵头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完成时限:2021年6月)

11.打造便利化纳税环境。新办纳税人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实现90%的常办业务自助办,主税、附加税(费)合并申报和10个财产行为税一体化申报。企业全年纳税缴费时间确保减至120个小时以内,力争减至100个小时以内,正常出口退税业务平均办理时间减至7个工作日以内。(牵头单位:古雷税务局,完成时限:2021年6月)

12.打造公正法治环境。古雷人民法庭报请漳浦县人民法院推进以下事项:开设中小投资者纠纷案件审理绿色通道,推广自助立案服务终端和掌上诉讼服务软件,实现“线上+线下”诉讼服务全覆盖。建立健全破产案件重整识别、预重整、简易程序等审理机制,探索履约被执行人信用修复机制,建立常态化的破产审判府院联席机制,简易破产案件平均审理周期控制在160天以内。(牵头单位:古雷人民法庭,完成时限:2021年9月)

13.畅通企业融资渠道。深入开展金融工作项目化和金融资源招商三年行动,加大民营和小微企业“首贷培植”力度,推广科技贷、科创贷、排污权质押等信贷产品。对初创三年内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吸纳就业的,给予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实行外贸企业“信保+担保”融资模式。(牵头单位:区财政局,完成时限:2021年6月)

14.规范政府采购和招投标行为。政府采购实行在线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大幅度减少纸质材料,2021年底前实现远程电子开标,异地电子评审和在线信用评价。减免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采用电子保函取代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引导金融机构开发中标贷、政采贷等标后融资产品。(牵头单位:区财政局、经发局,完成时限:2021年6月)

15.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健全完善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研究出台容缺受理管理办法。按照《漳州市政务数据共享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要求,做好政务数据汇聚共享服务平台有效数据汇聚工作。“一趟不用跑”事项占比85%以上。(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经发局,完成时限:2021年9月)

16.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与运用。夯实知识产权执法联动协作基础,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规则。针对食品、保健品、家用电器等重点领域开展专利专项执法行动。全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突破4件。(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时限:2021年6月)

17.完善市场监管机制。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监管”、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将精简的证明材料涉及事项、当事人承诺事项等纳入事中事后监管。针对新业态探索开展“沙盒监管”、触发式监管等包容审慎监管试点,探索市场主体首次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免于行政处罚机制。(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时限:2021年9月)

18.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积极争创第三批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加快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三期)建设,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进一步规范市场主体、医社保、水电气等信用信息归集工作。大力推进“双公示”工作,进一步完善联合奖惩制度,确保完成国家在全国城市信用监测平台下发的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清零工作(古雷人民法庭报请漳浦县人民法院完成,区经发局会同落实。)(牵头单位:区经发局,古雷人民法庭,完成时限:2021年10月)

19.改善人才与用工环境。加强用工余缺信息归集与共享,引导企业开展“共享用工”。推行“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政府搭平台”的引才模式,搭建高端紧缺人才岗位需求发布平台。根据上级文件做好留学人员来漳创业服务,配合上级部门做好海外优秀青年来漳学术交流计划。(牵头单位:区社发局、党群部,完成时限:2021年6月)

(三)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20.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对重点外贸企业开展“网格化”精准帮扶。推行“互联网+海关”“提前申报”“先放后检”改革,推行预约查验、下厂查验、入库查验等灵活查验方式,进出口整体通关时间压缩至30小时和4小时以内,进出口单个集装箱常规性收费不高于350美元。(牵头单位:区商务局,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区党工委、管委会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区领导詹伟、李翀、王一鸣、陈阳升负责牵头开展全区优化营商环境行动。全区各部门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明确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第一责任人”,亲自领办、亲自督办,做到重要改革亲自部署、重大方案亲自把关、关键环节亲自协调、落实情况亲自督查,带领队伍解放思想、学习典型经验做法、出台改革创新举措、解决企业痛点堵点难点问题。各指标专班要针对本方案要求,细化工作举措,提出分阶段、可量化的工作目标,并报区营商办备案。

牵头单位:区经发局(营商办)

(二)完善干部激励机制

健全干部担当作为的激励和保护机制,充分发挥干部考核区分优劣、奖优罚劣、激励担当、促进发展的指挥棒作用,进一步强化干部评优评先、调整使用与年度考核、绩效考评、专项考核结果相挂钩,对在工作中敢于担当、冲锋在前、实绩突出的干部及时向党工委建议给予提拔重用、晋升职级或记功嘉奖,以正确的用人导向激励广大干部担当作为。深化落实关心关爱基层干部各项措施,坚持干部选拔任用向基层一线倾斜,巩固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成果,完善干部休假、医疗等待遇保障措施。稳妥推动被问责和受处分影响期满、符合有关条件干部的合理使用。

牵头单位:区党群部

(三)推动担当作为

坚持“三个区分开来”,为勇于担当者担当,为敢于负责者负责。精准规范用好问责利器,对单位或个人在推动工作中因改革创新、勇于担当,但未能实现预期目标或出现失误错误的,依据有关规定从轻、减轻处理或免除相关责任。完善信访失实举报澄清正名、查处诬告陷害行为、被问责和受处分干部回访教育等机制,对恶意中伤、诬告陷害、打击报复、干扰改革创新的,依纪依法及时查处,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内生动力。

牵头单位:区纪工委监察工委

(四)强化监督执纪

坚决整治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不正之风。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聚焦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的领域和环节,坚决查处官商勾结等腐败问题,依法保障涉案人员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保护市场主体活力。

牵头单位:区纪工委监察工委

(五)着力效能建设推动

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绩效考评,深化、细化重点领域提效能、抓落实专项行动,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对营商环境突出效能问题直查快办、通报问责,对破坏营商环境的行为“零容忍”。

牵头单位:区办公室(效能办)、经发局(营商办)

(六)推动惠企政策落地见效

完善“政企直通车”和惠企政策信息统一发布平台,梳理公布政策清单、兑现指南。惠企政策出台应同时公布负责人和联系方式,政策兑现责任到人。建立帮办代办机制,在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开设惠企政策兑现代办服务窗口,推行“一图读懂”“免申即享”制度。建立惠企政策落实情况检视评估和落实机制,推动惠企政策落地见效。

牵头单位:区经发局(工信)、行政审批局、办公室(效能办)

(优化营商环境行动对接联系:经发局营商环境科,联系电话:389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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